郑州市中原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马辉表示,汽车报废时,拆解下来的零部件必须作为废钢进行销售,回收公司依据重量进行估值,也就是俗称的‘论斤卖’。按照这个标准,报废小型汽车的回收价格普遍在每辆200元至500元之间。”由于报废车辆回收价格低,报废回收网点少等因素,导致一些车主选择直接将车辆丢弃在路边不管,因此各地产生了很多“僵尸车”。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3.6亿辆,其中汽车达到了2.7亿辆。2019年,我国汽车保有量2.6亿辆,理论报废数量910万辆,实际回收数量则仅有195万辆,回收率仅为0.75%,远低于欧美等国3%-5%的汽车报废回收率。
为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9月1日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此前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表示包括“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可以通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不再参照废旧金属计价等。
9月1日起施行的《细则》对于报废机动车的回收利用进行了细化,该细则规定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冶炼或者破碎企业。
而关于机动车拆解方面,该《细则》规定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要获得相关资质,未经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活动。
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没收非法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四川、江苏、山东等地正式启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此,相关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实施细则的正式启动,将加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迈入市场化发展进程,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有望推动报废机动车数量实现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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